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组织委员会
关于设立"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
活动实验基地"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活动组委会;各学校及有关单位:
根据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发的《关于开展第六届
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》(教关委【2007】
14 号)精神,以推进教育创新、深化素质教育、培养学生创新
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着眼点,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批具有示范
作用和辐射影响,具有创新精神、创新能力、实践精神和实践能
力的实验基地,带动各地创新与实践活动的开展,经研究决定在
全国的中小学及相关单位中设立"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
践活动实验基地"(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一)。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活动组委会应遵照自愿的原则,在本
地组织实验基地的申报。如当地尚未设立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
新与实践活动组委会,有意成为实验基地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
及单位,可直接向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组委会办
公室进行申报。
成为"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实验基地"的单
位,可优先申报全国教育科学"十一五"规划课题"应用信息技
术进行教育创新的实践模式与评价方法研究"的子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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