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第五届活动第二次指导教师培训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2007-3-12 11:35:37 来源:[ 本网编辑 ]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
第二次全国教师高级研讨班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、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,发明协会:
由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中国发明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五届“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”(英文缩写“NOC”活动)全国总决赛将于2007年7月在重庆市举行。第五届“NOC”活动是在成功举办了四届的基础上,由国家知识产权局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、中央电化教育馆、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支持的一项实施“科教兴国”战略和“人才强国”战略的活动。根据主办单位的建议,本届活动在“内容设计”及“组织办法”上进行了一些调整。为保证决赛的参赛水平,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教育在全国各地的发展,同时也为全国各地的教师提供一次观摩交流学习的机会,促进区域间信息技术教育的交流与发展,结合各地意见,通过全国组委会研究和考察,决定于2007年4月13日到16日在湖南长沙市第一中学举办“第五届NOC活动第二次全国教师高级研讨班”。
此次高级研讨班由教育部网络科技时代杂志社、湖南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长沙市第一中学承办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举办的时间、地点
2007年4月13~16日,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。
二、高级研讨班议程安排表
三、参会相关说明
1)会议代表的住宿统一安排在莫泰连锁旅店长沙五一店。住宿标准: 90、120元/床/天。自行选择,费用自理;
2)会务费580元/人(含餐费、讲义资料费、专家讲课费和考察费等);
3)会议代表的往返交通费用自理;
4)会议代表如需要安排其他参观活动,费用自理;
5)请于2007年4月9日之前将填写好的“参会回执表”通过传真、邮件等方式发回给全国组委会办公室。
四、报到地点
湖南省长沙市五一东路77号莫泰连锁旅店长沙五一店(原东方大酒店)
1)乘飞机的代表,乘民航机场大巴到民航大厦下车步行2分钟左右即到;
2)乘火车的代表,步行5分钟左右即到。
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
组织委员会
2007年3月12日
组委会咨询电话:010-87663340 87664136转8054 87664132转8003(传真)
联 系 人:荣远红
电子邮箱:zwh@noc.net.cn hdb@nettime.net.cn
网站:www.noc.net.cn
全国组委会联系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5号北汽大厦6层
邮编:100021
附件:
参加赛项培训回执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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